四方买卖过户的问题!

1996年本人买了比别人一套私房,当时就是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由于本人当时没钱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过户,协议当时也没有公正什么的!现在那个房子那里要拆迁了。原卖房人要收回房子,我应该怎么办。当时买房的时候是4W多点,如果我算他毁约,他应该赔偿的款是怎么算的!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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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朝朋 经纪人

    如果现在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开始办理土地证已经来不及了,对方肯定也不会配合。只能你们双方协商看给你们赔偿多钱,一般是总成交价的20%。但是如果拆迁的话赔偿金额你们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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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明军 经纪人

    要看你们的合同当时是怎么规定的一般不超过房款的20%属于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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