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交易过户 > 上海过户流程 > 房子过户但是前任房主有合同要履行

房子过户但是前任房主有合同要履行

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想跟甲方购买一个门市。但是有个问题,甲方跟乙方有租约。租约是3年,马上一年即将到期,第一年的租金已经全交给甲方了。后面2年的租金还未交付给甲方。请问我如果把甲方的房子买来。那么后面2年的租约作为新房东的我是不是还要继续履行?如果我想涨价应该怎么办,如果他们合同约定每年3万,我现在如果想涨是不是没有法律依据呢?

全部9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钱伟伟 经纪人

    由前任房主和租客商量,询问租客想购买此套门面,若不购买,刚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合同终止,既然您已买下,您有涨价的权力和是否愿意再租给这个租客。 法律依据就是您的产证。

  • 了解ta 头像
    沈震 经纪人

    房子既然是你的了,那么租客就要和你协商一下

  • 了解ta 头像
    李臻 经纪人

    买卖不破租赁,当时你买房子是不是带租约一块买的,如果是的话,这个租约就应当继续履行,当然你也可以解除租约,但涨价的话,基本没可能了,除非你违约,赔偿违约金,重新签订合同

  • 了解ta 头像
    王树发 经纪人

    这个没问题啊!只要房子你买下来,房子就是你的,救你说的算,不过涨价也要适当的,不过高于行情价,如果高于这个价格,你也很难租出去

  • 了解ta 头像
    黄章帆 经纪人

    首先,您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确定甲方是否带租约交易,以及乙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这个是需要乙方签订《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方享有除共有产权人外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不签订该声明书,后期可能引发纠纷),如果您接受租约的话,那就必须按照之前租约的价格收取(合同可以补签),如果不接受租约的话,必须要甲方提前解除租约,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所以您涨价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除非甲方在交易之前已经解除租约,您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话就可以自行觉得租金的多少了

  • 了解ta 头像
    沈震 经纪人

    买房子前要与租客商量好,不过,房子是你的了,你想怎样就怎样

  • 了解ta 头像
    高棚 经纪人

    您好。买房子之前一定要给租客协商好,因为合同签订与你无关。租客只履行和甲方的租约。买卖不破租赁,乙方有权知道房屋产权发生变更

  • 了解ta 头像
    赵周军 经纪人

    这样一般都是你上家和租客协商的,租客有由现购买权,既然租客没有买,房子你买了,那你就是房东,这套房子你说了算,

  • 了解ta 头像
    徐桂林 经纪人

    您好,已经过户给你了,之前的合同和前任房主就终止了,他们要协商结清的,客户要继续租就要来找你了,什么价位当然和你协商了

共 9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