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二手房 > 二手房过户时候,业主提前预交了2千的电费,我接了房子,需要给业主2千么?

二手房过户时候,业主提前预交了2千的电费,我接了房子,需要给业主2千么?

我觉得是否可以有个商量余地,业主知道要卖房,还预交这么多电费,我实在不想承担这么多的电费,而且一时半会也用不完啊,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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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成荣 经纪人

    正常程序来说的话从物业交割的时候一刀切物业供暖水电气都是多退少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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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则超 经纪人

    您可以拿这个电费作为和业主交谈的条件,他既然诚意卖房,绝对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耽误成交的,如果确实谈不下来,您也不差这2000块钱,房子适合您就好了,祝您买房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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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德洋 经纪人

    买卖双方达成一直后,过户后需要进行物业交割,如有剩余需要退还给卖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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