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城市广场(一期)】 小区停车位有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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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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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下希望可以帮到你。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因此其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专有部分,没有车位的独立产权。小区建设完成之后,随小区房屋的出售,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小区的共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小区业主共用。 [法条释义]: 相关规定《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为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浩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