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接触约定

您好!我是在9月底与中介和买房人签的订金合同,订金1万,协议若违约则返还订金,同时陪买房人1万和中介1.2万。约定10月25日过户。这段时间内,应我的要求买房人先打了首付中的9万让我先用于银行贷款解压。现在得知,由于买房人的原因,10月25日过不了户,我能否据此提出终止合同?若终止的话,9万还给买房人这个没问题,订金要退吗?如果可以按期过户,我能否因为不想卖了而终止合同,违约金要交多少?有没有其他的法律麻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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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牟平平 经纪人

    您好老师,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不管任何一方违约,都是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的,首先您要确定好谁是违约方,您如果不是违约方的话,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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