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

城镇户口,于2007年底在辖区内其他镇买了一套老民宅(1986建),以本人名义签定了买卖合同(村级干部在场),并办理了镇上出具土地使用证但没房产证。现咨询如下问题:1。该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往常住户是不是有毁约可能(利益驱使如升级空间)?2。该区有规划可能,如果规划,是不是允许得到补赏,补赏标准与本地农业人口有何分别;如果不能,是不是有再次交易权益?3。打算改造装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兵 经纪人

    是有效合同,肯定有补偿和交易权益,不需要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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