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网 > 济南房产问答 > 法官会怎么判

法官会怎么判

我们02年离婚,之后为了孩子就近上学我们又同居了,同居其间我出资购买了场子分给他的房改房,因为我们是一个厂子,所以买房用的是我的工龄和所对应的福利政策,当然房产证写的也是我的名字,04年我们又分开了,房子他住,我在我妈的周济下租了一套房子,孩子已经上高中了,我实在无力承担孩子的扶养费(从04年分居他一分钱扶养费也没拿)在去年初把他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一部分扶养费,由于他没工作(下岗)又有病(糖尿病,肺结核)所以每月判他拿100元,他只负担了几个月,便再没拿一分钱,现在,他把我买的房子出租(每500元)我想要回我的房子,但法官说他是弱势方,判决时政策会向他倾斜,真是这样吗?我和孩子不属于弱势方吗?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凯 经纪人

    这个问题不太好解决,具体怎么判决,法官会根据法律和情理判决。你们都是弱势群体,相对来说,你原来的老公更弱势,估计就像法官所说的,会倾斜于他。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