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天津其他 > 天津法律纠纷 > 签订了认购协议(本协议为临时协议)但没鉴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能不能退?已交房款的利息怎么算?

签订了认购协议(本协议为临时协议)但没鉴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能不能退?已交房款的利息怎么算?

签订了认购协议(本协议为临时协议),并且房款的50%已交了3个月,但没鉴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因飘窗不符合要求,想退房,能不能退?已交房款的利息怎么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9 热心网友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