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问题

关于房产的法律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和卖方签了买卖合同。定金已经交完,贷款也申请完了,房税都交完了。就差过户和首付了。房主因为怨中介办理的太慢,现在又不卖了。他有权利吗?说明一下,房产证上不是他的名字,办理一切都是房产证上的人,合同也是房产证上的人签的。他如果不卖,我应该追究谁的违约责任,中介费是否要退还给我?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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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向华 经纪人

    一般情况下中介不会有意推迟办理手续,估计是房主有意不卖了,按合同走法律程序吧,这是维权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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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强 经纪人

    追究产权人的责任,怨中介办理慢只是一个借口而已,要是真想卖中介就是办的在慢房主也不会说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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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妍 经纪人

    你应该追究房主的责任,既然房产证上的人也就是房主本人签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合同。他如果不卖,你可以根据合同起诉他,让他赔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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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振宇 经纪人

    你应该追究和你签合同的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违约责任) 而和你签合同的人再追究卖方的责任(这个你就别操心了。他们双方的纠纷) 中介费这一块是居间合同,不退还中介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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