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贷款利率 > 本人公积金19年7月开始在北京缴纳,在津工作,能否用它在津公积金贷款

本人公积金19年7月开始在北京缴纳,在津工作,能否用它在津公积金贷款

本人公积金2019年7月在北京缴纳,同月开始在天津工作至今,想咨询我这个公积金到今年7月满一年后能否在天津用来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套),贷款额度是十倍还是二十倍,如果可以使用的话,买二手房首付是多少。

全部6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高国中 经纪人

    不能异地使用 但是公司要在天津有子公司 并且在职半年 可以使用

  • 了解ta 头像
    孟冲冲 经纪人

    建议您咨询天津当地经纪人 地区不同政策有差异,一般公积金只能在交纳地使用;至于贷款额度要看您是国管还是市管 国管可贷缴存额的十倍 市管每缴纳一年可贷十万

  • 了解ta 头像
    徐涛 经纪人

    第一: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所在单位派驻到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且为职工家庭首套住房的,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其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市缴存职工一致。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望采纳。

  • 了解ta 头像
    赵立涛 经纪人

    可以用,你是国管还是市管,市管不看账户余额,国管不足7万按7万算,可贷10倍多。

  • 了解ta 头像
    赵普 经纪人

    不能,区域限制

  • 了解ta 头像
    王维 经纪人

    要看天津当地政策,正常来说是可以的

共 6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