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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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只要是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无论是继承还是赠与获得房产,再出售时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赠与(包括房产继承),获得房产后再出售,按规定交个税(全额的1%或者差额的20%)和营业税。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赠与,合肥市现在执行的个税标准是:需缴纳差额20%的个税,个人所得税=转让受赠房屋的总收入×20%。此外,按规定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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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的房子过户满2年了,出售的话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还是20%
答: 总房价的一个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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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四分之三房产,现继承四分之一房产,出售这套房产应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 在广东省内满五年唯一住宅是免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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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如何出售?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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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了一套父母的房产,要是出售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吗?(不是唯一房产,我自己有一套)——南京
答: 不需要的,这是继承的您父母的房产,只有非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在出售是需要缴纳20%全额的个税。感谢你的提问,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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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了一套父母的房产,要是出售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吗?(不是唯一房产,我自己有一套)——南京
答: 继承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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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出售缴纳个人所得税20%,以什么为基数的,与全款缴1%的区别。
答: 您好,继承房产再次出售的,是指继承房产的人在出售房产时,他处有房的,所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出售房价减去原值再乘以20%);1%的个税是指出售自有房产且不是唯一的住房,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