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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应该都有我来享受呢

我跟老公都是单位的职工,在90年分一单位的承租房,没买下来,也没房证,在97年我们离婚了,法院判决,房子现有他跟孩子使用,等房子要买时房产归我所有,之后我就把户口迁走了,在94年时他又再婚,而且女方户口也上在这里了,96年时他就去世了,请问如果现在房子拆迁,或办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都有我来享受呢,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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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颖娇 经纪人

    如果协议上有注明,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的,只是由孩子和孩子的父亲使用,那么这个房子以后所得的财产都是你的,如果没有注明,那就说不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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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华扩 经纪人

    1你当时不是有法院判决书么,现在应该有效(执行人已去世) 2你现在户口看到是回不去的,具体的你去咨询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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