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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求我们先交定金给她的妹妹.可是她妹妹不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和她签署买卖协议又交定金的好象不合法理.如果办委托公证的话,能不能在当地找个中介公司

房主不在当地,但要求我们先交定金给她的妹妹.可是她妹妹不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和她签署买卖协议又交定金的好象不合法理.如果办委托公证的话,一是她的房本在当地,公证不了.二是如果把房本拿过去她办的公证如何证明真伪?我们双方能不能在当地找个中介公司,把定金托付给中介?如果进行了交易就当房款,如果进行不了交易就退回给我们.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应该怎么拟订这样的协议保护我们的权益?如何对卖方进行限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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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3 热心网友

    1、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定金不可以退。 2、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3、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不可以退还的。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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