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征收

本人于2007年结婚,户口没迁,还在娘家。现娘家那里的田地要整个村的变卖,但按村的的说法是:虽然我户口还在,但已经出嫁了就不在补偿人口范围内。 我觉得村里的做法并不妥当,变卖田地的钱是按户口分呢?还是应该按村里的说法去分?因为所涉及的金额比较大,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谢谢解答!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村里的说法不成立,你有权取得补偿款。

  • 了解ta 头像
    吴欢 经纪人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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