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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房使用权和支配权

父亲与母亲于1985年结婚之子出生于1987年 后母子共同将户口迁入父亲户口所在地东城区南锣鼓巷 此房为公房 现承租人为奶奶 93年父亲将房屋改成门脸房 我与母亲之后一直在外租房居住 04年父亲故去 之后每月仅给予我母子500元生活费 因我母子一直在外租房居住 没有房屋 现已无法承担 我与母亲和家中多方协商回去居住 或帮我们在外租房子 都未得到答复父亲故去的6年里 房屋均在出租 所得并未给予我母子 2010年小叔用其房租向银行贷款买房 并将奶奶接走 我母子各方请求协商 小叔均不予理睬 请问 我和母亲 是否对 南锣鼓巷 拥有使用权?承租人是否对该房拥有支配权 可以不让我母子回去居住?是否他们不需承担我与母亲在外的租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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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cc037fcd6b56980e568047975e25f5ab/393x523x3x0/100x133.jpg
成建荣 经纪人

法律上来说: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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