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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房子以后由我母亲居住。可是现在房价高了本市的哥哥突然反悔说没有给过他什么钱,还说想过户要给他一半房产,是否需要所有子女(不管本地户口

老人单位分给老人一套公产住房是平房,拆迁后给了一套楼房,户口本上只有姥爷和母亲的名字,母亲再次居住将近20年。姥爷有8个子女,只有我母亲和一个哥哥在本市,95年左右当时给了他2万元,口头承诺房子以后由我母亲居住。现在姥爷过世想将承租人变更成我母亲,可是现在房价高了本市的哥哥突然反悔说没有给过他什么钱,不承认房子的事了,还说想过户要给他一半房产,他在本市有房而且户口不在承租屋的户口上,现在过户过不了。请问我们改怎么办? 如果想过户是否需要所有子女(不管本地户口还是外地的)都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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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子拆迁的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是补偿给产权人的。产权置换是按房子面积计算。   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以后房产证也没有加名,离婚的时候不会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可以要求补偿房产的增值部分。拆迁只补偿产权人。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或者婚后增加了名字,属于共同所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拆迁的时候也可以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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