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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主是爷爷,但当初这房子是他的四个儿子平均出钱买的,爷爷还活着,但他们想四等分,合理吗?

老家拆迁,有三笔费用。1、在外居住时每人补偿一笔生活费。2、拆迁房屋补偿款。3、如果不要回迁名额,可按房屋面积再补偿一笔费用。奶奶已经几年前去逝,现在只有爷爷。爷爷有四个儿子。请问这些费用如何分?我看过一些法律条款,我的意思是:第1笔生活费应规爷爷所有。第2笔房屋补偿款,应有爷爷一半,奶奶那一半应分为5份(爷爷和四个儿子平分。)第3笔不回迁的补偿款也应按第2笔那样算。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分?还有一个问题, 当初爷爷的房子是四个儿子平均出钱买的。房主是爷爷。但现在老三老四家想平均分这笔拆迁费。我认为,即使四个儿子出钱给老家买的房,但房主是老人,在老人活着的时候,他们是没有权利四等分的。只能分属于奶奶的那一份。不知道对不对?还是可以四等分?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方莉 经纪人

    在扣除四个儿子出资款后,5人应该只是平分奶奶的那部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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