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租房补偿问题

有一邻居,是一对老夫妇,均为内退工人,每月生活费不到800元。他们住宅屋系父辈上世纪60年代租木屋,不到40㎡。当初租时,木屋几近崩塌,是这对夫妇父辈自费(留有证据)修缮并配套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几十年来,经多次自费维修,才保木屋不倒。该屋主已于80年代去逝,由于他有几个子女,产权分配不明。这对老夫妇曾几次想买下木屋(当时房价便宜),都因屋主几个子女找不到地契,产权不明,而作罢。但是,几十年来,屋主其中一个儿子每年都来收房租,从不间断。现在房价飞涨,屋主几个子女找到地契并达成协议,由一个旅居加拿大儿子继承木屋(据说有海外关系,法院好判。)继承者于今年向法院提民事诉讼,称老夫妇非法侵占其木屋,要求其立即搬出去。老夫妇家庭艰苦,无力购房,即使租房,每月1000元还要用于生活花销。求解:,这对老夫妇是不是能得到补偿,国家有无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对此类补偿作出规定,请帮帮这对艰苦老人,不胜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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