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贷款 > 青岛融资商贷 > 青岛住宅商业贷款问题:如果购房合同里面写需要银行贷款40万,其实只能贷款20万,那这种条件下无法购买该房,是不是属于违约?定金是不是可取回?

青岛住宅商业贷款问题:如果购房合同里面写需要银行贷款40万,其实只能贷款20万,那这种条件下无法购买该房,是不是属于违约?定金是不是可取回?

本人准备购房,合同里面除了首付外,其余40万需要进行商业贷款,实际情况是只能贷款20万。所以该房子就无能力购买。合同里面有一条“由于各种外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甲方需退还乙方定金”。那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拒原因吗?是否可取回定金》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我是爱房网编辑。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自然灾害等。但根据了解,额度不够应当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还是跟开发商协商吧。

  • 了解ta 头像
    易花云 经纪人

    属于的,在撤销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收回定金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