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凭

我2006年与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因租金太贵,所以加了一条在他的所有产权不能出租给第三方开与我营业性质相同的行业,但是他现在把部分产权转让了,新的业主又租给了和我做同一行业,现在我们的合同还是在有效期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算违约吗?我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吗?现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此约定无效,因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产权已变更为第三方,所以不做出任何补偿。如约定无效,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不是变相违约?如主张违约我要怎样来须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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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涛 经纪人

你这个问题有够专业的,建议咨询律师,凭你以上的描叙要房地产开发公司连带新业主赔付你违约金是没问题的。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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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涛 经纪人

    你这个问题有够专业的,建议咨询律师,凭你以上的描叙要房地产开发公司连带新业主赔付你违约金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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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洪伟 经纪人

    问题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和新业主签定新的合同.合同中是否有你要求的条件.如果没有.你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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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宇良 经纪人

    是变相违约啊,拿着合同去法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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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晓佳 经纪人

    买卖不破租赁,新的业主仍然受到原租赁合同的约束,你可以向新业主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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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任生 经纪人

    你有合同条款啊、直接拿合同条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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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辉平 经纪人

    只要签了合同就可以,因为合同的内容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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