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费一点问题

业主现在租一房屋给一外资公司做住宅使用,但由于业主之后不在深圳这边,所以就希翼由公司那边帮忙带缴房屋租赁税,公司那边也同意帮忙带缴,但合同上面之前已经写好租金总数,现在就想写一条补充协议,意思就是说业主这边先拿出一万多块钱税费钱提前交到客户那边,每月税费由公司那边负责,与业主这边无关,同时协议上要体现出税费钱是由业主提前支付,如果公司那边提前解除合同,则公司那边除了违约金被业主扣除之外还要把业主之前支付给他们税费款退还,求解:这个补充协议该怎么草拟比较完善……有些急,请各位朋友帮帮忙```!!!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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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涛 经纪人

    签字双方备注身份证号码,承租方要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公司营业执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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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涛 经纪人

    协议内容,业主预支税费数目,双方签字画押,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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