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推迟办理问题

我是9月初提交的按揭材料,很快银行就说可以去办理贷款手续了,一个月都没有要,但是我出差了,不在南宁,开发商叫我赶快回去办贷款手续,还发了一封函件叫我几日内去办理,否则按违约处理。由于我工作忙,回不去,但是开发商不管,没过多久,也就是11月初,又第二次发函件,说叫我11月15号之前去办理贷款手续,否则按照合同补充条款,有对我更加不利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么一次性付清房款,要么解除合同并且我付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我该怎么办?我现在确实回不去啊,开发商到时真的跟我来恨的,我打官司能把我的首付要回来吗?他们的补充条款算霸王条款吗,有效吗?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李子龙 经纪人

    不算霸王条款,你签字了当然有效。这是你个人的问题,回不回的的去,自己看着办,跟开发商又没什么关系,人家已经给你发了2次函件,尽了自己的义务。你若是不会去,说明这个违约金没有你现在做的事情意义大,那你就不用回去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