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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的老宅住了几十年别人要要走。

五六十年代我爷爷的爸爸了邻居二分地(一亩地的五分之一)买地的合同丢了,又没过户!他要要走,但是我家在这住了这么久了。我该怎么办?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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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东升 经纪人

    去村子里面开证明吧,这样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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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朝光 经纪人

    您好,这是个遗留问题,年代比较久远,还牵扯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我给你几点建议,第一,既然当时有购买合同那村里应该有记录,你可以去村里问问。第二,既然你们家在这住了这么久了那你们村肯定有很多老人对这件事有记忆,你可以让他们给你作证。第三,就是给你要房子的人应该是他们家的后代,你可以让你们村有威望的老人来做调解,前提是这个老人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最好是当年的见证人。 让他知道你们家确实在当年买了这块地,你们又是邻居,有事大家商量商量,千万别伤和气。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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