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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问题?

您好:在九江恒盛上花园购得以商品住宅楼,毛坯期房,今年2010年元月份交房,当时们去了,开发商也没有提供三证一书,开发商先啼们上楼验房,当时们看到得是两个卧室得窗户渗水,还有客厅接进一根水管也是破,漏水,于是跟她们说了,他们也做了登记,告诉们等他们修好了就打电话通知们收房,到了4月份们都没等到开发商得电话,期间们也打过两次电话咨询,都说还没人修,于是在4月中旬们又去,找到开发商,在这期间已经有许多人收房了,开发商说房屋还没有修,理由是做事人去浙江了不在这边,只好回家继续等,到7月15号,又去那,物业人说修了忘了通知们,,因为下雨天跟物业一起去楼上,谁知窗户渗水根本就没修,只是客厅水管是修了,于是又只有等,这次生气了,他们也是好话一大堆,到现在也没有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花费开发商也不催交(因为所有花费开发商代收)想问问题是:这些花费理应先交哪部分,因为到现在都没收房日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房屋开发商到现在都没修,算违约吗?下一步该怎么做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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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哲阳 经纪人

    契税可以先去交掉,因为该税是你买卖房屋的交易费用,能证明你把所有的买卖房屋的费用都交清了,其他的费用是与收到房屋后有关的,可以不去理会,同时也可以到市房屋检测监督局去问问这个事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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