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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有关物业费收缴问题,谢谢

我2002年购小产权商品房一套(所签合同为我与单位间,即xx购买xx单位房一套),02年底即给了我住房钥匙。我于2005年才办入住,我已交了两年的物业费与取暖费,请懂行的朋友帮我解惑:1、是否拿到钥匙即算是办理了入住?2、物业费与取暖费据说应从办理入住开始计算,我是否额外负担了03、04年的,现在该怎么办?3、物业的解释是:你单位不给负担,我们从买房之日算起,即算入住,是否有理?谢谢朋友帮助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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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晨 经纪人

    1.是 2.补齐管理费 3.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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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强盛 经纪人

    从你拿到钥匙开始你就可以履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之前03 04年的物业和取暖的费用你都要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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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凤 经纪人

    首先物业费是国家规定要收的,所以不管你这边情况如何,一但交了楼就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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