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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官司请

各位法律专家: 我是城镇居民,女,父母、哥是农村户口.1999年结婚时父亲将爷爷(当时已去逝)的老房两千元钱卖给我了,并写有字据,房产本是父亲的名字。房子是爷爷与父亲1964年共同出资建的,1965年我父母结婚。房产本是1993年经爷爷同意,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爷爷1997年去逝.我结婚后对房子花二万元进行了装修,并在那居住了五年。我父亲2002年已去逝,现在姑姑将我告上法庭,说我父母以前不孝敬我爷爷,并说是我父母结婚前的财产,不属于我父母,现在与我争房产。因我是城镇居民,请问我对此房产有没有权力拥有?另外我的姑姑对此房产有没有权力拥有?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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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锡鹏 经纪人

    此房你出过钱并有字据,应该是你的,你姑姑已经嫁出去的人了,没有拥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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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邦国 经纪人

    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你父亲的,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啊,你是合法继承人,你的姑姑应该没有拥有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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