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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4个月父母离婚后是否有权居住男方父母的房子

我和妻子去年结婚,父母把一套2居室给我们做婚房,但房产证还是父亲的名字,而他们自己却在外租房住。现在儿子4个月大,由于感情不和想离婚。她家的条件非常好,可妻子说离婚后孩子会判给她,而且孩子有居住权,而她作为监护人可一起同住,并且我和我父母无权居住!请问,她的说法正确吗???还有,当初我们打证在前,办酒在后(相差半年),接亲时,她父母的陪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全部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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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阳 经纪人

    没有权 因为产权证还是你父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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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文鹏 经纪人

    房产是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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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秀英 经纪人

    她的说法过于个人化 如果离婚经过法院判决的话 处于孩子太小 一般都是判给母亲 父亲必须尽赡养的义务 所谓您和您父母 绝对有权力居住这套房子 只是要给孩子足够的生存条件 是不是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你们的所有上诉 裁定 因素很多 法院主要还是以孩子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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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俊杰 经纪人

    为孩子着想尽量不离!房产不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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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海彬 经纪人

    她的说法不对,房子是谁的就是谁的,陪嫁是你们共同财产,能过就过吧,离什么离啊,你要保证不后悔义无反顾,在说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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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林峰 经纪人

    女方的陪嫁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现在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权肯定会贵女方所有,但是房子是您父母的名字,并不属于您们的共同财产,女方无权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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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永权 经纪人

    新婚姻法之前,买的房子,产权证依然是父母的名字,不算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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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伟 经纪人

    产权证又没更名 你和你父亲有居住权 真的离婚了 看法院的判决 如果判给女方抚养 并有居住权也不可能赶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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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峰 经纪人

    现在的婚姻法上,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房子还是你的,她父母的陪嫁是你们的代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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