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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介公司违约,允许中止合同或要求补偿违约金吗?

我是卖房人,在中介签订了房屋中介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一万元给我,买方需办理购房贷款。协议书约定:由中介公司在十日内办理完更名手续,中介公司承诺在办理完更名手续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购房贷款手续,如未办理完由中介公司补齐房款余额。现在已办理完更名手续十五个工作日了,中介公司并未办理完购房贷款手续,我要求中介公司支付房款余额,中介公司拒不支付。请问:一,我可以以此为由,中止合同吗?二,我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赔偿违约金吗?三,因为接下来办理房贷手续还需要我到场配合,如果我以此为由,不配合办理,有没有法律责任?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吕兵丽 经纪人

    您好!我是天津的律师,您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您与中介及买方签署的合同依法有效,您完全可以依据合同行使您的如下权利: 1.要求中介不起房款余额 2.要求中介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3.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果合同未约定您可以终止或中止合同,目前您恐怕不能拒绝办理。但您可以行使催告权,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给您办理或支付余款,则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行驶合同的解除权。 如有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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