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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本人2007年在安徽老家买过一套房,房子权利人和贷款人都是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未婚,贷款10万按揭10年,现在仍在还款中。去年已经结婚了,现准备在和老公在南京买一套房,肯定要贷款购房的,本人和老公都非南京户籍,老公在南京有住房公积金,在江苏省内无任何产权房和贷款记录,这样的话,南京这套房是否算第二套房呢?或者是否可以新买房子的权利人写我和老公的名字,贷款人写老公一人的名字呢?或者还有什么更好的对策?麻烦南京业内人士给我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施浩 经纪人

    如果你老公具备在南京购房的资格而你也必须具备在南京的购房资格这样你的名字才能上产证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的话 那你在南京购房可以按首套房来操作 至于贷款写你老公的名字问题到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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