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新房 > :我是山东省龙口市XX,2007年我XX会以办理新房基地为由收取了我们20户24万钱(每户1我想咨询下如我们家两个房子只 ….

:我是山东省龙口市XX,2007年我XX会以办理新房基地为由收取了我们20户24万钱(每户1我想咨询下如我们家两个房子只 ….

您好我是山东省龙口市XX,2007年我XX会以办理新房基地为由收取了我们20户24万钱(每户1.2万)签的建房协议在办理完新房子事宜后,村委以办理新房屋土地使用证名义将我们的老房屋土地使用证收取,一直拖了7年,7年之中我们找过村委很多次索要我们的老房屋土地使用证,可村委一直推诿说土地管理局未办理好,最后没办法我们自己去镇土地管理局询问,一查得知我们6户的老房屋土地使用证被注销(村委以旧房屋拆建名义,我们一直不知情)我们又回村讨要说法,逼与无奈村委给我们开了个村证明,证明上也写的是以老房改建名义收取土地使用证作废无法不回,但有房产证为合法房屋,我父母说我们根本就没有拆建为什么这样写,村委答复这样写没事房屋合法。我想咨询下如我们家两个房子只有一个土地使用证将来规划的话能分两个楼房么?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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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热心网友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建议委托真正专业的律师帮助你们办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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