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否该交

我购买了中海东郡门面房。4月30日交房,5月1日起交物业费。但门面房内有两大块玻璃,当时验房时让物业尽快拉走。一直到7月7日,在没有通过我的情况下私自开门将玻璃拉走。请问律师这两个月的物业费我是否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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