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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在乡下有房子,没分配新房,10年前大队同意我亲戚在集体土地上建了房子,现在想办理房产证

我亲戚101岁,儿时在乡下有房子,后被拆,没分配新房,10年前大队同意我亲戚在集体土地上建了房子,现在想办理房产证,不知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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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办的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可以转到个人名下的。 小产权房买卖: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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