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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中院二审在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法院二审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认定为所有权纠纷合法吗?

双方当事人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因甲方没有全面履行合同而引发纠纷,乙方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依据合法判决甲方全面履行合同!将没有交付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中院二审在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没有任何其他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二审认定本案为所有权纠纷!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法院二审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认定为所有权纠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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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8 热心网友

    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生效要件是公示登记,即需要在房屋登记机构处进行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只有经过登记,这房产所有权才是正式转到购买人,也就是您或者您和您老婆的名下。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支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有权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其例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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