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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了首付款,现在不想买了。违约金怎么算。

2011年7月31日签订了合同,也交了5万元的定金。后来在8月10日又交了12万。合计17万,是房子的首付。房子共计是59万。现在不想买了,按合同上面是按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扣。不知道怎么计算哦。想先问问老师。看看是不是扣很多钱。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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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华 经纪人

    总房款的万分之三,不少呢! 不如您再把他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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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杰 经纪人

    如果买受人还没有签订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仅仅是在网上登记,还不能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况且网上登记是由开发商单方在网上完成的行为,购房人的资料都是由开发商通过计算机输入的,在网上自动生成的,不能确定是否购房人真实意思。因此,这种情况应视为合同尚未成立,是可以不要的。如果是购房人单方不想要这个房子了,那么要承担定金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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