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买房 > 青岛购房建议 >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去年买了一套二楼的房子,然后房子的南面有个屋顶花园,这个屋顶花园是楼下门面的平顶,我们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老板都说这屋顶花园是送给我们家的,还在合同附件上有写明,现在门面建好了,门面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去年买了一套二楼的房子,然后房子的南面有个屋顶花园,这个屋顶花园是楼下门面的平顶,我们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老板都说这屋顶花园是送给我们家的,还在合同附件上有写明,现在门面建好了,门面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去年买了一套二楼的房子,然后房子的南面有个屋顶花园,这个屋顶花园是楼下门面的平顶,这个屋顶花园关系到我们卧室的采光和通风,本来就是为我们这住房采光通风所留的。我们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老板都说这屋顶花园是送给我们家的,还在合同附件上有写明,现在门面建好了,门面的主人却说屋顶是她的,还私自从门面上打了个一米多的洞上来。我们找开发商,但是那个开发商老板是他的朋友,他本人还是这边建设局的副局长。请问他这么做是合法的吗?这屋顶花园到底是归谁使用呢?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亮 经纪人

    以合同为准!

  • 了解ta 头像
    姜长清 经纪人

    他肯定是违法建筑,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屋顶肯定是属于你的,因为合同上有注明的。按法律讲是,但是你明显的碰上地头蛇了,这事不好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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