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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和母亲获得拆迁补偿费共16万元,这补偿费是父亲财产吗?我们有权要回我那一部分吗?怎么分?

1987年弟弟接父亲班进了本单位,1989年以父亲名义分得单位一租赁房,租期10年,住房凭证是父亲名字,1991年父亲去世,弟弟和母亲仍然住此房,10年后,租期已满,他们接着租住(母亲没单位)由弟弟交房租,交房租收据是弟弟名字可以证明,2013年因单位解散,厂房拆迁,弟弟和母亲获得拆迁补偿费共16万元,这补偿费是父亲财产吗?我们有权要回我那一部分吗?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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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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