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父亲租了土地,自己建了养殖场,3年后签合同转包给叔叔,明年政府规划用地,请问法律陪偿金应给谁?

父亲租了土地,自己建了养殖场,3年后签合同转包给叔叔,明年政府规划用地,请问法律陪偿金应给谁?

父亲租了块土地20年,自己建了养殖场,3年后父母和叔叔签合同转让经营权给叔叔,约定叔叔每年支付相应的收益做为转让收益,经营期满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全归村集体所的,现还有7年才到期,明年政府规划用地,请问法律规定陪偿金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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