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买房 > 成都购房建议 > 本人于2011年4月8日购买商品房一套占地110.57平米·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但是在今年7月房产公司告知·购买的房子以被人预定·而本人是在开盘第一天购买的·请问这样的问题应该怎样维护本人权益

本人于2011年4月8日购买商品房一套占地110.57平米·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但是在今年7月房产公司告知·购买的房子以被人预定·而本人是在开盘第一天购买的·请问这样的问题应该怎样维护本人权益

本人于2011年4月8日购买商品房一套占地110.57平米·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但是在今年7月房产公司告知·购买的房子以被人预定·而本人是在开盘第一天购买的·请问这样的问题应该怎样维护本人权益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