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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按工资全额缴纳公积金可以要求补缴吗?_北京

您好,我去年11月入职,工作地点在北京,但劳动合同是江苏分公司的。工资被拆成两部分发放,例如基本工资和奖金这样。但公积金一直以第一部分为基数缴纳。请问这种情况符合法规吗?可否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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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c 热心网友

    您可持证据材料到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部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证据材料包括:投诉人身份证据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等);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劳动关系证据原件、复印件(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工资收入证据原件、复印件(如工资条、社保缴费明细或者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等)。管理中心受理立案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被投诉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由单位登记开户时选定的管理部进行执法;被投诉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由发现的管理部或受理投诉的管理部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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