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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爱人都是单位集体户,在青岛无亲属也无房产,孩子出生后到派出所落户,派出所以单位搬迁到其他区不给落,派出所这种做法符合政策吗?[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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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热心网友

    根据规定,搬迁的单位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所在地。您应先将户口迁至单位集体户口的新地址后,再办理婴儿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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