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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情况怎么应该怎么操作????

我是80后男,上海本地户口(硕士毕业,2009年人才引进落户上海),08年12月份在上海贷款购入一套房产(当时总价200w,首付30%,每月按揭),女朋友是本地人,事业单位,有公积金,家在沪已经有三套房产,现在我经济比较宽裕,欲购入第二套房产作为新的婚房(预算大概500w),08年12月份购入的第一套房产暂时继续还贷,不出售!但是我又想省税费和享受第一套房的贷款政策,请问如何处理比较好,能以我女朋友的名义婚前(按揭,首付这个钱我来付)买吗?,她家里在沪有三套房产,那以她的名义买的话算不算第二套房产?还是以我父母的名义买(不过我父母是外地户口,平时都在老家,在老家有一套房产,不过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子有很多限制,比如房产税之类的),怎么设计税费低,而且满足首套房的政策呢?请专家帮我设计个方案,谢谢!【我们预计今年年底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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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迪光 经纪人

你们还未结婚,你本地户口,单身,已经有一套,限购一套。但贷款以二套房标准来执行。你女朋友已经有三套,限购!以你父母名义买,不能贷款了。只能全现金,并且要社保证明。且要房产税。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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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晨琳 经纪人

    如果你女朋友家里的房子是在她18岁之前购买的话,现以结婚为目的再买一套是可以算首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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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迪光 经纪人

    你们还未结婚,你本地户口,单身,已经有一套,限购一套。但贷款以二套房标准来执行。你女朋友已经有三套,限购!以你父母名义买,不能贷款了。只能全现金,并且要社保证明。且要房产税。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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