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网 > 济南房产问答 > 济南贷款 > 济南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个人50%和公司50%全部为个人缴费,公司理由是公司50%部分以住房补贴的形式返还了。理由正当吗?

住房公积金个人50%和公司50%全部为个人缴费,公司理由是公司50%部分以住房补贴的形式返还了。理由正当吗?

公司当年单方面出了一个通知,通知内容大概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需全部支付存款金额,公司的那50%已由住房补贴的形式返还给员工了。住房补贴是公司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之前的福利,符合条件的都有。公司确实有住房补贴,公司住房补是250元/月。住房公积金的条例不是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吗?公司的做法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了吗? 例如:我月平均工资5600,按照企业和个人协商的规定10%的比例存缴为每月560元,既个人月缴费为560元,从工资里扣除个人560元。如果按照公积金账户的划分那个人就只有280了。(个人的感觉:我的560元中被公司拿了280元然后公司上报公积金就是个人和公司各280元,如果以后政策有变,公司的那部分像社保一样统筹我又买不起房那我不是只能拿我缴的一半了) 公司这方面的规定我们也咨询过工会,工会有邮件试的答复,工会的答复是同意公司的观点。 请相关法律人员给予解答。就是公司的规定能抵触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吗?理由正当吗?违反规定没有?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起诉吗?怎样申请?怎样起诉?成功的几率有几成?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吕彩玉 经纪人

    可以劳动仲裁的,但是如果当时您与公司签协议时同意了,那可能不好办~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