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过户更名 > 50分!高分悬赏!跪求精确答案!是买单位的房子,付的是商品房的价格,拆迁公示之后才办的个人房产证,

50分!高分悬赏!跪求精确答案!是买单位的房子,付的是商品房的价格,拆迁公示之后才办的个人房产证,

拆迁办表示如不签搬迁协议就要求单位收回房子,请问谁知道掉拆迁办这样做有法律依据没?拆迁公示之后办的房产证是否受法律保护?

全部5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佟雷 经纪人

    房产证在您手里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 了解ta 头像
    王江涛 经纪人

    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 了解ta 头像
    赵海刚 经纪人

    拆迁办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只要你有个人的房产证肯定受法律的保护你大可放心,如果他们有无理的要求,你也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

  • 了解ta 头像
    李岩 经纪人

    拆迁之前如果签署了买卖公房合同书就受到法律保护了,而且你这个属于是拆迁条例里含有的,所以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 了解ta 头像
    曾国胜 经纪人

    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新的拆迁条例和评估办法均已颁布。拆迁部门赔偿不合理的时候你可以依据新的拆迁评估办法: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拆迁公示后的房产证依然具有效力,但是牵扯的补偿费用就不一定了。

共 5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