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房屋协议的问题
08年9月我出租一处门市,合同签订的租期为3年,每季支付租金。一方因故停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今年五月,我方在本市市面租房金累累上涨时,向对方提出我方准备停租,对方说一个月准备时间不足至少也要3个月,当时我方同意了,过了3个月到9月(9月应付的租金未付),对方还不倒房子,理由是合同中的因故解约必须是不可抗力的原因才行,我方的停租行为算违约。 请问,我没一次性收完对方的三年租金,且我又因租金问题提前向对方打招呼停租,我这样算违约吗? 对方坚持不倒房子,我方能起诉吗?起诉的费用大概多少?
相关问题
-
【聚湖家园三期】 签一分第三方协议有效吗,能有法律效果吗
-
【和谐国际公馆】 什么时候能把我签的退房协议的退款安排一下,实在不行我们业主联合起诉你们
答: 我们有客服部,他们会给你安排相关手续,
-
【颐和盛世】 58号19年12月签的认购协议,至今没交房,有没有同样情况的?
-
【智慧美镇】 智慧美镇的房子没证,全款一把付的话,搞个协议,是不是风险有点哈?
答: 协议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
满两年免征增值税,拆迁安置房是从拆迁协议的日期起算,还是房产证上的日期
答: 按拆迁协议开始算时间
-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子女可以代签租房协议吗
答: 可以代签,需要有本人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