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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关于赠与合同撤销的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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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晓明 经纪人

我的理解是所有权(物权)并不是绝对的,实际上这种民法理论也是不完善的。很多权利都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并不是绝对的一种权利。权利总是受限制的。归根到底法律是利益平衡之学,以法律的规定限制权利是很普遍的做法。你所学到的民法理论对所有权的阐述只是很多种理论的一种,也是存在缺陷的,事实上没有一个完美无缺的理论,你可以看一些其他的民法理论的文章来进一步理解这个问题,相信对你是会有所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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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森 经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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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传海 经纪人

    一、您所说的房产赠与在法律上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与受赠人的行为。您的这处私房如果有合法的房产所有权证(房产证)证明的确属您所有,您可以自由行使处分权,如买卖、赠与等行为。   二、您的房产赠与会因赠与对象不同,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程序会有所不同。   (一)如果赠与有继承权的子女等,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二)如果是遗赠与别人,遗赠继承人或者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如果是日常生活中一般的无偿赠与其他人,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风险提示:2006年6月1日以后,国家的新政规定: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但赠与的住宅则可以免征该税费。由于利益的驱使,一些房主以“赠与”掩盖真实的买卖,以达到偷逃税的目的,其法律风险太大。最大的风险就是:房主在“赠与”之后,有可能收不到房款。因为“受赠方”(即事实上的买方)有可能以房产是无偿赠与为名抵赖而拒付房款,从而引起法律纠纷。其次,由于偷逃税,此赠与合同因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而无效,买卖双方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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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晓明 经纪人

    我的理解是所有权(物权)并不是绝对的,实际上这种民法理论也是不完善的。很多权利都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并不是绝对的一种权利。权利总是受限制的。归根到底法律是利益平衡之学,以法律的规定限制权利是很普遍的做法。你所学到的民法理论对所有权的阐述只是很多种理论的一种,也是存在缺陷的,事实上没有一个完美无缺的理论,你可以看一些其他的民法理论的文章来进一步理解这个问题,相信对你是会有所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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