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租房 > 北京租房准备 > 租房合同物品明细上没有注明的东西房客该怎么办

租房合同物品明细上没有注明的东西房客该怎么办

我们租的房子,有一些没有用的东西,合同上也没有,本来在小房间放着,现在小房间我女儿要住,我想让房东把东西拿走,他却不拿,我该怎么办?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53a473a85a5bf1389399e5403d8ef163/105x140x2x0/100x133.jpg
苏琰崇 经纪人

可以征求业主的同意把东西全部另行封存放置,如果当初租约是明确写着一间房锁着放东西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如果没写业主态度不好的话那就找公证处,直接把东西封存让公证处的代为看管,按天收钱,看他要不要 嘿嘿

全部8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于志富 经纪人

    尽量协商好,让房东自己拿走;房东不拿的话,你是可以直接扔掉的,因为物品交接清单没有注明。

  • 了解ta 头像
    李成博 经纪人

    你问业主还要吗,要是要的话,就得放在房子里面,要是不要,你就可以给处理掉。要是按照合同来办事,就是给他处理掉。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您这种情况,可以和业主去协商,一般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业主不拿,您可以和他去商量

  • 了解ta 头像
    刘红星 经纪人

    这个很好解决。和房东好好协商就可以啦、

  • 了解ta 头像
    周大鹏 经纪人

    你无权处理房东的物品单可以和他商议先放到不碍事的地方。

  • 了解ta 头像
    郑少俊 经纪人

    这个得跟业主协商,最好不要随意处理!

  • 了解ta 头像
    张楠 经纪人

    自己拿去丢掉。合同上没有,家具清单上也没有的话就是没人要的

  • 了解ta 头像
    苏琰崇 经纪人

    可以征求业主的同意把东西全部另行封存放置,如果当初租约是明确写着一间房锁着放东西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如果没写业主态度不好的话那就找公证处,直接把东西封存让公证处的代为看管,按天收钱,看他要不要 嘿嘿

共 8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