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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疑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因为其在目前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财政的需要、原始土地(指以往已经征用成为国有土地的存量土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期望等等。作为土地市场运作的参与者,我对于目前土地出让金的分配问题产生了许多的疑虑主要是我国县级所在三级城市区划内存量土地上市交易后。对于土地出让金分配中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始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并不享有分配资格。但群众却时常以国家要求政策向群众倾斜(具体说就是以前征用每亩仅有几百几千甚至是只有政策没有补偿现在上市交易每亩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相关理由阻止拆迁、交地工作进行,导致土地市场的畸形发展。从业者却因为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明文政策给予充分支持而不能随意将征用前土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列入分配范畴。(从业者从内心来说也希望能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请问如何来协调这样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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