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毁约问题

我是卖家。刚卖了一套房子是次新房,房产证还没下来,没过户给买方。我、买家、中介签了一个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有三方的签字以及手印。买家付了20万的定金给我,总房款120万,面积是130平米。那我要是不想卖了呢?我可以承担合同上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上写明了:“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卖方须返还双倍定金予买方,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居间房履行此合同。” 写了这一条。现在我认赔,我去申请撤销合同可以吗?买方如果不接受呢?只想要房子呢?法院会不会要求我继续履行本合同?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善中 经纪人

    这个需要协商 一般是不可以的 如果真是闹到法院 需要您继续履行合同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