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是产权人

我老爷的老房1982年姥姥去世后卖给小女儿、(老爷是产权人、和儿子代表全家签字卖房、并分得房款)85年小女儿加价卖给三女儿、1989年老爷去世、至今都是三女儿一家人居住和管理2009年因拆迁、大女儿和二女儿以卖房时没签字为由上诉、故开庭后、判82年买卖协议无效、现要打继承官司、根据继承法知情2年、不知情20年的规定、原卖房人(当年卖房签字、得到房款的人)还能同没签字人按份额的到应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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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华 经纪人

这件事具体可以协商解决!没必要非要弄得关系这么复杂!按继承关系走,第一继承人肯定的得到的多!不会平均分配!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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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旭东 经纪人

    买卖过户只要产权人签字就可以,如果只是私下协议没有公证就比较麻烦,都是至亲协商解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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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华 经纪人

    这件事具体可以协商解决!没必要非要弄得关系这么复杂!按继承关系走,第一继承人肯定的得到的多!不会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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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赵芳 经纪人

    房子买卖只要产权人签字就可以了,其他人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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