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回房屋赔偿款

老奶奶今年74岁,爷爷76岁,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2010年城城中村拆迁,老两口自有农村住宅一处,面积约60平米,当时赔偿标准为:无论房屋是什么结构,都按照4层来赔偿,占地面积60平米的房子能够获得240平米的赔偿,每平米3400元,合计金额816000元。由于回迁房没有建好,政府给予每户36000元年的安置费,用于我们拆迁户在外租房用和生活补助。拆迁时,老人的大儿子请求老人把房产给他,并承诺承担两位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解决老人的住房问题,这样,老人的房子拆迁赔偿款和安置费用就被大儿子领取了,大儿子理所当然为两位老人租住了房子。2011年10月,爷爷突然因病去世,留下了奶奶,一个月后,奶奶被大儿子、儿媳及孙子赶出家门,并把老人的物品扔出门外,老人无家可归,现在暂住在二儿子和女儿家中,生活处境十分困难。请问您,这种情况,老人还能否要回她的房产或者房屋赔偿款?由于以前没有办过房产证,现在老人手里有以前住宅的门牌,同时村里人都可以为老人拥有房屋产权作证。请问:老人怎么做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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